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上述现象的出现,与机构改革、利益嬗变、“为官不易”、能力不济等因素息息相关,对干部队伍建设带来的影响十分微妙。
五十来岁加钱“早退”
去年以来,湖南省双峰县近百名党员干部及公务员递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双峰县委组织部部长陈群告诉本刊记者,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县里按照相关规定,允许年满50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党员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
在湖南,双峰县这种安排并非个案,一些地方早已悄然实施。而岳阳县等地,也在征求干部意见着手安排“早退”。
“县政府的初步意向是提倡年满53岁的副科及正科干部退休腾位。除工资福利照发,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名为调研和督办工作经费。但这只是初步意向,县里还在征求意见。”湘北某县一位干部说。
在一个开通“早退渠道”的县,截至3月初,自愿提前退休的科局“一把手”有十多位,平均年龄55岁左右,其中包括县教育局、交通局、物价局、司法局、档案局、水利局、房产局、安监局等的“一把手”及县委某部一位常务副部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等。据悉,当地组织部门按程序核查、批准了相关申请。凡是被批准提早退休的干部的工资待遇可以提高一级发放,具体待遇当地人社部门正在测算中。
机构撤了有人“疲”了
湖南某县一位组织部门干部坦言,用“待遇换位子”意在消化冗员,实属无奈之举。该县合并乡镇、合并县直机关等,撤销或撤并的正科级单位14个,干部人多职数少,实在无法安排。不采取措施,提拔年轻有才干部也会变成一句空话。
在推出相关“早退”政策后,相关县域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响应热度很高,一些人甚至催着组织部门赶紧为其办理提早退休手续,“一天也不想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