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胎新政策产假,湖北二胎产假规定

政策改革2018-06-14李天扬老师

湖北二胎新政策2016年产假,湖北二胎产假规定

不少家庭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终于在湖北正式落地。昨日下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这意味着湖北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政策,预计近5年将多出生50万人左右,明年为生育高峰。同时,依法删除晚婚晚育假期的奖励规定,女性产假延长30天至128天,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期,生育第二个孩子无需办证。

明年将迎来生育高峰

湖北省卫计委副主任朱惠民介绍,湖北是全国第九大人口大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但是出生人口增速有所减缓,少儿比例持续减少,少儿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从2000年的24%下降到2010年的13.9%,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目前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2010年为124.09,高居全国第4位,且多年持续偏高,2015年仍维持在116.27,计划生育家庭风险增大,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逐年增多。

湖北自2014年3月27日实行“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全省新增符合生二孩条件的单独家庭47.51万个,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省申请办理《生育证》的家庭54997个,符合政策已经生育的有26681人,人口出生没有大的波动,基本符合预期。

根据湖北省卫计委的调查,全省全员人口数据库数据显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湖北涉及政策调整的目标人群(政策放开时已经生育一个孩子且不包括“双独”、“单独”和农村独女户)为436.7万个家庭,平均每年新增约24万个,到“十三五”期末,全省累计目标人群将达到556.95万个家庭。

按照生育意愿的调查情况,全省“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相比“单独两孩”政策下多出生50万人左右,年均增加10万人左右,且逐年递减。2016—2020年出生人口分别为86.2万、103.5万、83.9万、71.9万、66.2万,剩余释放主要集中在2016—2018年间,这三年每年比“单独两孩”政策下多出生9—29万人,其中明年为生育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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