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休再出新政策过渡期内退休将发过渡养老金
本月7日,《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正式下发,对青岛近21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缴纳方式做出了调整。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耿成亮做客“在线问政”,就社会保险这一话题回答网友问题。在网谈中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耿成亮表示,改革之后的退休费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后,根据个人缴费、工作年限计发退休待遇。
养老和医疗保险补缴有规定
今年6月份,省人社厅发布《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允许三类群体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昨日有网友表示,自己前不久按照政策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缴,按照规定自己可以补缴十年,但缴费的收据却显示养老保险补缴时间为10年,医疗保险补缴时间则为8年,询问是否会影响待遇发放。
耿成亮解释说,按照青岛市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后,按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的视同缴费和实施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这名网友户籍所在区(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时间为2003年11月,所以他的医疗保险只需要从2003年11月开始补缴,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缴费视同指数与职务职级对应
针对这几天广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耿成亮也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这一改革改变了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由财政和单位负担的模式,而形成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样的,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金的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将根据个人缴费、工作年限等情况,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统一支付。在新的政策中,特别提到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的办法,耿成亮说,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对于过渡期内退休的还包括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过渡期养老金的计算,耿成亮告诉网友,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时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四项相乘之积。“视同缴费指数,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表》。”耿成亮说,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