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殖补贴政策,2016年吉林省农业养殖补贴政策解读
3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委巡视员于文波介绍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最新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2015年3月16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印发《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对补贴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线,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突出补贴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补贴政策普惠,使广大农民公平享受政策福利;突出补贴政策连续,确保阶段性政策稳定有效实施;突出补贴政策效果,强化规范性操作,保障资金安全。注重改革完善,简化操作程序、务实便民惠民;注重环节监督,加大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市场化,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 五项新政: 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导向和引领的作用,将工作全局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这一战略目标聚焦,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将机具补贴品目由上年的35个减少到22个,积极引导并鼓励支持开展玉米、水稻生产和黑土地保护等所急需的大型机械装备能力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我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二是实施敞开普惠的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实施普惠制的敞开补贴,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内的机具,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需求。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局,由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使广大农民公平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