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此,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已全面普及,2017年将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据了解,“两免一补”是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之前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只对低保家庭学生,调整后,统一为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将原来农村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城市学生只免学杂费、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调整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答问全文
问: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自2006年起,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农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出台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健全农村学校校舍安全和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担。2008年,国务院决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10年来,义务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义务教育投入由2005年的2432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1993亿元,年均增长19.4%。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农民教育负担大幅减轻,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要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亟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此,国务院正式印发了《通知》。
问: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