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机关公车改革交通补贴标准

政策改革2018-12-05王华老师

四川公车改革省级部门保留车不超5辆

11月26日,四川省召开了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11月27日、30日分别召开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公车改革培训会议,四川省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省级部门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目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省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将按照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精神,全面落实四川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按照坚持方向、应改尽改等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四川藏区(含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参照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进度执行。

据了解,四川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省级部门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据悉,按照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划分为5个层级,具体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机关工勤每人每月300元,公务交通补贴从车辆封存停驶当月开始计发。同时要求,要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多措并举保障普通公务出行;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舆论引导,确保四川省公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川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年内完成交通补贴分五档

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四川省要求省级机关原则上年内全部完成,各市州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此次改革不搞“一刀切”,根据工作需要,四川藏区将暂缓执行,并参照西藏相关政策。

这是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近日在解读四川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他介绍,四川幅员面积大、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族地区山高路远、发展滞后,因此四川藏区将晚于其他市州执行公车改革。另外,考虑到工作需要,省属厅局正职负责人和市县党政“一把手”将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

记者了解到,除上述地区和人员外,四川所有部门和地区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公车改革范围。四川省级机关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分为五档:厅局级每月1690元,县处级每月1040元,科级每月650元,科员500元,机关工勤人员300元;市州车补标准和层次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能突破上限。补贴从封车当月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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