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解析

政策改革2018-11-13才子老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一批配套法律法规即将实施。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亮点,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报采访多位权威人士,为您一一解析。

1.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法条原文: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你必须注意:

定作、鲜活、在线下载、音像、报纸、期刊和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不在此列。

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专家释意:315过后,有些不法商铺可能会在网上销售时用一行小字,写着“本商品购买后不能退货,如果你购买代表你认同此条款”,你要小心了!

2.包装拆了但无损毁也能退

专家观点: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该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如果消费者在准备退货的时候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比如化妆品拆了包装,但它的质量是完好的就可以退。

一些商品,你买回来之后你要看看商品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商品是必须要拆封的,所以有的经营者以“你拆封了就不给你退”就不符合消法的规定。但是比如化妆品消费者已经使用,这意味着产品本身产生了毁损,这就不能退了。

3.向行政部门投诉7工作日必须反馈

法条原文: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你必须注意:网购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PS。杭州工商局是不是将成为全国最忙的工商局?)

专家释意:七个工作日是法律郑重承诺的时限,这里面的包括了受理、办理、处理、告知全流程的时间,对行政部门提出明确的而且是相当高的要求。

4.掺假、仿冒最高十倍罚款

法条原文: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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