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谈及城镇化问题时称,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这需要每年城镇化率提高一个多百分点。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就是拓宽入户通道。
从户籍制度向居住证制度的转变
《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我们国家有2.7亿人在外打工,可能有一亿多人不愿意回到农村去,他们在城市有很好的工作,但在城市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相对较弱。
未来,我国希望实行城市居住证制度,在这里居住,就应该享受到本地居民一切的服务。居住证达到一定程度后,再进行落户。对于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去的人,可以选择慢慢在城市居住下来,并给予一定的优惠(例如买房等),让他们真正成为城市居民。
现在,我国的城镇化比率按照户籍制度才30%左右,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们有一半的人在城市居住了,这10%左右的缺口可以通过居住证制度改革,让这些人待下来,享受到城市居民的服务。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也可以退出,使得农村的经营也有很大的好处。
关键词
《建议》里说的“就业”主要是指年轻劳动力,而“生活”则包括他的家人。“举家进城落户”从客观上讲,对于解决农村留守的老年、儿童、女性等问题,是一种利好的信号。过去的年轻人单独出来打工,容易造成对家庭的断裂,形成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而“举家进城”概念的提出,也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新理念。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的“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际上是为此前提出的“城乡户籍统一”提供了路线图。
在谈到“居住证”制度时,陆杰华认为,建议提得很精炼,内涵还需要再丰富。由于特大城市普遍面临人口调控、公共财政的问题,包括如何与此前提出的“积分落户”形成统一的制度,这些都需要细则进行完善,如果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就很难做到让这些“漂”在大城市的流动人口真正受益,真正享受到和户籍人口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没有“可预见的前途”,就会形成新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