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敏感词

政策改革2018-09-28王新老师

昨天,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吓得一群文案狗、网站技术宅们纷纷连夜学习“禁用词词库”,升级换代的广告悄悄来临,出现在你身边。

槽值君浏览当当网时发现,部分含有“最”等字的书的书名已被修改,以“**”代替。按照根据广告规定,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和商品包装等位置,否则将遭到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封店。

网友们调侃:以后可以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叫“比别的法院(检察院)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对于当当技术宅们如此遵纪守法的行为,老板李国庆在微博上回应:晕倒!

郭敬明也未能幸免,《最小说》被改成这个样子:

类似的例子还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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