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公务员: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等级 | 行政级别 | 代表政府职务 | 对应军队级别 |
1 | 国家级正职 | 国务院总理 | 中央军委主席 |
2-4 | 国家级副职 |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 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
4-8 | 省部级正职 | 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 | 大军区、军兵种正职 |
6-10 | 省部级副职 | 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国务院部委副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 | 正军级 |
8-13 | 厅局级正职 | 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 | 正师级 |
10-15 | 厅局级副职 | 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地级市副职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 | 副师级 |
12-18 | 县处级正职 | 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地级市局、区、县正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 | 正团级 |
14-20 | 县处级副职 | 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地级市局、区、县副职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 | 副团级 |
16-22 | 乡科级正职 | 领导职务: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局长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 | 正营级 |
17-24 | 乡科级副职 | 领导职务:副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 | 副营级 |
18-26 | 科员级 | 科员 | 连级 |
19-27 | 办事员级 | 办事员 | 排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