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崖式降级是什么 断崖式降级官员名单

政策改革2018-06-20李天扬老师

断崖式降级

“断崖式降级”指官员职务被很大程度的降级。2016年,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从副省级连降七级到科级;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连降四级,担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这一现象被媒体称为“断崖式降级”。

出现背景

2016年7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和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被开除党籍的同时,均被取消副省级待遇,张田欣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赵智勇降为科员。从副省部级降为科员,赵智勇罕见地连降7级,被舆论形容为“断崖式降级”。

意义解读

“断崖式降级”意味着处分违纪官员的力度在加大。虽然这些问题官员没有涉嫌违法犯罪,但是按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那些违纪而不违法的官员也有相应的处分,其中降级就是一种。也就是说,在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同时,对于已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官员,在处理时也是从重从严。这充分反映出中央的反腐决心进一步“升级”,某些官员即使没有达到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也要依据现有制度从重从严处分。[2]

公务员是按照职务来发放工资福利的,职务越高工资等待遇越高。如果对这些问题官员只是小幅度降级,既达不到惩戒的目的,财政还要为他们享受高待遇而买单。这两位副省级官员被“断崖式降级”,副省级待遇被取消,节省了财政资金。另外,如果某些官员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被降级使用之后多少还能发挥一定的作用,毕竟这些官员工作多年,有一定的能力与经验。当然,被“断崖式降级”的官员能否真正改过自新,能否在新的级别、岗位上干出成绩,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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