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评论解读党治国理政新的起点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四中全会公报评论解读:党治国理政新的起点

党治国理政新的起点

四中全会公报系列评论解读之三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

  刚刚胜利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作出的治国理政战略部署,提升了法治地位,标志着党治国理政新的起点,具有里程碑意义。

  从四中全会的内容来看,这是一次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重要事项安排。四中全会创造了多个第一,比如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中央全会对法治重大问题专门作出决定前所未有,等等。内容决定地位,如此重大的内容决定了法治的权威地位,彰显了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上升到了治国理政战略的新高度。

  四中全会确定我们的法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这个法治道路上又有了新的起点。具体包括通过依法执政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新起点,以法治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在法治轨道内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从权力反腐走向法治反腐的新起点,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建设推进的新起点。其中,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迈进,一字之差的背后,彰显的是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

  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进行了顶层设计。四中全会确定的内容都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长远性,不仅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而且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出了清晰的框架和路线图。

  从过去对法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认识,再到今天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的认识,四中全会在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在治国理政方略方式上有战略意义,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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