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告别铁饭碗
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开始实施。6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正在研究制定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以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全省已有6.1万个事业单位
实行人员聘用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此举意味着全国3000余万事业单位员工将告别终身制的铁饭碗,实行聘用合同制。省人社厅人士表示,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将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据悉,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作了统一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省里的部署,研究制定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了单位与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目前,共有6.1万个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5.3%;已聘用191.8万人,占应实施总人数的95%。
全省累计转企改制单位1287个
转企人员22000名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自2007年以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山东省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初步建立起了组织有序、分工明确、程序严格、监督有力的招聘工作机制,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26万人,占新进人员总数的95%以上。
在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本着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推出实施一个。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转企改制单位1287个,涉及人员34000名,其中,转为企业人员22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