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需持下列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2、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扬州地区考生党的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是学生凭《团员证》由当地团委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团委。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15张。
4、个人档案。录取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
5、《户口迁移证》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按公安机关的要求,新生户口迁移与否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报到时办理转入手续。户口迁入到学校的新生请注意:①户口迁入部门名称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②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省公安厅和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裁剪处同时盖骑缝章;③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籍贯必须按“…省…市(县)”格式填写;④迁移证上内容必须为机打,字迹清晰,且不得涂改;⑤大学期间不办理学生户口迁入或迁出手续,服兵役、出国、开除学籍或退学等除外。
无论是否迁移户口,均须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见附件3)。
6、以上材料,报到时统一交至班主任。
二、报到注册:
1、2017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7日。
2、新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规定携带的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不宜提前或滞后,以免增加分散报到带来的不便。
3、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三天者需提供有关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