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街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率先崛起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XX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年综治工作例会不少于四次。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管理规范,各综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切实加大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力度,坚持维护稳定工作职责和工作、例会、信息传递制度。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做好四个纳入。继续实行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零指标考核。不发生堵塞交通、非法游行和群体性闹事事件,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对管理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管理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向斗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联防、看楼护院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案件和管理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持之以恒地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积极调处种类民间纠纷。不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处理不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及群众性械斗、闹事事件。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通报协查制度,大力加强源头管理,暂住人口建档建卡。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的协调机制,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管理机构的责任。
七、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制,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防止脱管失控。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拓宽安置渠道,落实回归人员困难补助政策和从业帮扶政策。
八、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重点抓好对闲散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