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 8 : 0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87 : 00 为工作时间
11 : 30 - 13 : 00 为午餐休息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班不迟到,有事事先通知。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15分钟以内者,每月不能多于3次,如3此以上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迟到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如有特殊事情,需提前通知人事部。每月不能超过3次,3次以上者每次扣除20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 3 )员工每月出勤全齐的,奖励100元的全勤奖。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7 :30 - 8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