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餐厅收银员工作质量,加强对餐饮业务工作的监督,特制定以下餐厅收银员操作规程:
(一)备足另票备用金,不得以另票找不出为由,不找给客人另款,或临时找地方换另票而造成客人久等。
(二)上班前备足所需用帐单,查看帐单是否有缺号、漏号现象。
(三)餐厅小票须收银员盖章方可进厨房出菜。
(四)帐单按规定栏目填写清楚,帐单金额不得涂改,收银员开列帐单后必须盖章和签字。
(五)收银结算方法处理规定
1.现金结算
收取客人现金以后,当即在帐单上盖现金收讫章,并将发票交于客人,(在现金未收到之前不得盖现金收讫章)。
4.寓客帐结算:
要求挂帐客人出示可挂帐房卡(无NP卡)。请客人在帐单上签字,并写清挂帐房号,核对客人帐单签字是否与挂帐房卡签字相符,房号是否相符,是否过期,核对无误后在帐单上盖转帐房卡己核章,并及时送总台收银,以防客人提前退房造成坏帐。
5.外客帐结算:
凭餐饮销售部任务单上注明的人数,用餐标准予以结帐。
6.招待帐结算:
(1)客人凭减免单用餐,须看清减免单结算方式,如是现付,则要求客人支付现金;如是转房号,则要求用餐人签字,写清转帐房号,并作寓客帐处理;如是招待,则作招待帐处理。
(2)如饭店领导请客,零点用餐(无减免单),则招待帐单金额按实际消费金额的一定折扣计算,并请饭店有关领导签字,作招待帐处理。
7.综合消费卡结算
综合消费卡结算与外客帐结算类似,首先请客人出示综合消费卡,查看卡内是否尚有结余金额,再将客人当天消费金额填入卡内消费金额栏,并结出结余金额。然后请客人在帐单上签名,并写上单位名称,再核对客人签名是否与消费卡单位经办人签名相符。最后帐单上标明综合消费卡并作外客帐处理。
(六)长包房凭挂帐房卡,散客凭VIP卡零点用餐,按饭店规定可以给予一定折扣优惠,并请客人在帐单上签证。
(七)司机费提取的处理规定:
客人用餐要求提取司机费(现金)必须控制在当日消费金额的10%以内。
(八)定金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