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
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违者罚两元)
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
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