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马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小班120名幼儿
招生对象小班: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报名范围及
提供材料1.第一批次:下马社区户籍、本街道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2.第二批次:上马街道中心幼儿园服务范围内(地恒春天小区、书香华府、育英小区、盐务局小区)有私有房产(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幼儿“六老”之一)的适龄幼儿。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提供材料: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长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③有效房产证明如房产证、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
3.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一、二批次招生任务后,若有空余学位,安排上马街道中心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②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马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上马街道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其有效期限:鉴定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之前,且社会综合保险需连续缴费至入园报名当月;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马街道有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
④有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缴费票据;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录取办法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招生: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确定录取名单,
届时将在中心幼儿园门口公布。若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将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录取。
报名时间地点第一批次招生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时间:2016年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招生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上马街道中心幼儿园
注意事项1.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限1名家长,不需带幼儿。
3.现场抽签时,将邀请教育部门有关领导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报名当天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报2所及以上幼儿园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电话及联系人报名电话:66725139联系人:苟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