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范文规定  

医疗保险2018-10-17王华老师

2018年广东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范文规定      

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那么2018年广东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什么?广东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规定的?本文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东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我院年住院起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5万元。

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1001元—5000元,报销30%

5001元—10000元,报销35%

10001元—25000元,报销45%

25001元以上,报销50%

衢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分段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1000元—1万元,报销30%

1万元—2万元,报销35%

2万元以上,报销40%

三、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可视为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每三个月结报一次。其报销标准与一般住院有效医药费报销标准相同。

衢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

(一)恶性肿瘤的治疗;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和腹透;

(三)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精神病治疗;

(六)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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