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

医疗保险2018-11-26王新老师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福建明年底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

我省将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到2016年底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实行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体制。这是省政府在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社会保障法“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时的反馈。

根据省政府的反馈,我省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深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目前10个统筹区均已出台实施意见,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在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同时,全省各地正抓紧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区市统筹,拟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呈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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