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至380元

医疗保险2018-08-20王新老师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做好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系列计划。根据计划,2016年,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人均320元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并适度提高个人缴费金额,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其中,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在2016年人均7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人均90元。

与此同时,攀枝花市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从以前的71%左右逐步提高到75%左右,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此外,2016年,攀枝花市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乡镇、村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为60—8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达75%以上,住院实际报销比达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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