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未成年人医保享二档待遇 最高报销17万
烟台新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将在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大学生该如何参保缴费?未成年人的医保待遇如何?中小学生受到意外伤害怎么办?胶东在线采访了烟台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对此进行解答。
参保缴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不含新生儿),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参保登记、代收代缴、费用结算等工作。
在校学生按学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
医疗待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未成年居民享受成年居民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未成年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14万元,二档缴费的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