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改百年历史回顾

医疗保险2018-11-28王华老师

农村医改百年:中国模式震撼世界

  国农村医改:民国医疗全靠自费 江苏首开融资先河

  医疗改革一直是民众关心的话题,而占中国总人口数过半的农村医改百年历程,不仅给世界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范例,也为未来中国医改提供了宝贵经验。本策划内容摘自王绍光著《中国 治道》,人民大学出版社。

回顾中国农村医改:民国医疗全靠自费 江苏首开融资先河

  20世纪初,大约85%以上的中国人居住在乡下,那里的医疗卫生状况相当原始。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其改造农村医疗状况的规划看似雄心勃勃。1934年卫生署颁行《县卫生行政方案》,规定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每村配置卫生员;1937年3月,卫生署进一步公布了《县卫生行政实施办法纲要》。40年代初,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了《实施公医制度以保证全民健康案》,声称全民健康完全由政府负责,医疗卫生事业完全由国家经营,所需经费均由国库或地方自治经费项下支给,全国民众都有无条件享受之权利。其后,卫生署颁布政令,摆出在全国推行公医制度的架势;连《中华民国宪法》第157条也明文规定,为增进民族健康,应普遍推行卫生保健事业及公医制度。

  虽然,政府的公文规定看似天花乱坠,而实际上,它从没有把卫生事业当作一件大事。在黄金十年最好的1936年,国民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仅占政府全部财政支出的0.7%。无怪乎,乡村卫生机构依然寥若晨星。直到1947 年,全国农村只有1397家县卫生院,18家县卫生所,352家区卫生分院,783家乡镇卫生所,医师2569人,护士3530人,助产士1469人,检疫人员1755人,病床11226张。 即使这区区1400余家县乡两级卫生机构,也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问题。 至于规划中的村卫生员,更是不见踪影。 相对四亿多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而言,这种完全由国家财政融资、由国家经营的公医制度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在资源短缺的背景下,完全由国家财政融资为4亿多农村居民建立公医制度无异是痴人说梦。

  实际上,在整个民国时期,个人付费是中国广大农村唯一的医疗融资方式。由于农民普遍贫穷,负担不起医疗费,他们得了病,根本不敢去看医生;即使凑得出钱来,也很难找到医生。 例如,创造出著名定县模式的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生陈志潜注意到,在离北京不过200余公里、靠近平汉铁路的河北省定县,40万居民中,没有一名西医;在全部472个村庄中,有220 个村完全没有任何医生和医疗设备;在其它252 个村,每村也只有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正规培训的自封的中医;定县病死人数中有三分之一没有经过任何医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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