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问答
1、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努力实现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500元左右的筹资目标,我省确定2016年筹资标准为460元。按照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原则,个人参合金100元,财政补助360元。其中农村五保、特殊优抚对象个人参合金由县民政部门全额代缴,农村低保对象由县民政部门差额代缴20元。
2、2016年参合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答:2016年新农合继续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合原则,不得选择性参合。具体参合对象包括以下六类人群:一是持有我县农业户口的农民,农业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二是长期居住在我县农村但未办理户籍转入手续的,如娶进的媳妇和入赘的女婿;三是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城镇居民,如果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新农合;四是待产婴儿可随父母提前缴纳参合金;五是专业渔民可由县渔政站统一办理参合手续;六是寺庙专业宗教人员可由县宗教局统一办理参合手续。
已参加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等非农人员重复参加新农合,是恶意侵占农民的救命钱,将不得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
3、2016年参合手续怎么办理?
答:根据县政府安排,2016年参合时间原则上在2016年10月下旬至12月15日之间,农户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办理参合手续时须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等主要信息。另外,外出农民工春节期间可补办参合手续。
4、参合信息如何查询?
答:参合农户在交纳参合金时,务必现场索取县财政局监制的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据,2016年1月1日后,可持家庭成员身份证到当地医疗机构查询,或登录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查询,对存在信息错误、人员遗漏等现象,迅速告知村委会(居委会),由村委会(居委会)在2016年2月底之前到县合医局进行集中纠正补录。对此后申请遗漏补录的,县合医局不予受理,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5、2016年参合农民可以享受哪些补偿待遇?
答:按照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参合农民可享受以下待遇:生病住院补偿、大病二次补偿、非他方责任外伤住院补偿、住院分娩补偿、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门诊一般诊疗费及诊察费补偿、大病申请民政城乡医疗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