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解读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医疗保险2018-11-28三水老师

  《社会保险法》解读: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城镇职工以单位集中参保: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由省人民政府定。

  以个人身份参保: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城镇居民以家庭和个人身份参保、学生以学校和个人身份参保、农民以家庭和个人身份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

  职工除京、津、沪,原则上亦市亦县,居民实行地市级统筹,实行属地管理,管理和服务社会化。

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来源

  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个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6%左右)。全国用人单位平均缴费水平:7.54%、具体由各地决定,且可随经济发展调整,困难企业、困难地区允许降低缴费率,按先建统筹,暂不建账户的办法参保,全国单建统筹平均缴费率4.48%。

  居民由财政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个人:本人工资的8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最低280元、筹资额掌握在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构成模式

  职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个人2%+单位缴费30%左右、分年龄组确定具体划入比例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70%左右)。

单建统筹(包括城镇居民、少数费率较低地区、困难企业、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模式:统筹与账户的支付和管理要分开、统筹基金(住院和部分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以下、个人有一定的共负比例)、个人账户(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个人自付部分)、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具体支付范围与管理方式由各地确定。

  妥善处理特殊人员医疗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内(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离休等特殊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原有的医疗待遇保持不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对退休人员的适当照顾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个人不缴纳保险费、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不低于在职职工、统筹支付段个人自付比例低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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