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改提34条措施 鼓励二次议价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改革医保支付办法……昨日记者从市医改办和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青医改〔2015〕9号)文件,公布了我市近期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34条改革举措,其中结合我市特点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就有15项,落实国家部署医改任务有19项。
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我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和非公立医疗资源的数量、规模、布局与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和病理中心,促进资源共享。
药品价格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因此要完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保证药品、耗材质量安全,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一进入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确保按需、及时、足量供应;其他公立医院采购药物和耗材,要按照规定渠道全部集中采购。
加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建立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联合控制机制,通过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理顺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办法,完善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政策等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总量,调整药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在收支中的比例结构,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实际负担水平。
护理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在医改工作中,医保一直是工作重点。我市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定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同时在医养结合工作方面,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强化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医疗护理功能,提高居家养老医疗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快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护理院、护理站)培育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护理机构纳入护理保险定点管理。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