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及企业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位员工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建立一个专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用于员工支付医疗费用,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拨付(如发生企业欠费,欠费期间将不拨付),使用方法同一般存折,但只能用于取钱。
个人账户资金(详见下表)
员工年龄 | 单位缴纳部分划转 | 个人缴纳部分 | 合计 | 基数 | |
在职职工 | 不满35周岁 | 0.8% | 2% | 2.8% | 个人缴费基数 |
35周岁至45周岁 | 1% | 2% | 3% | ||
45周岁以上 | 2% | 2%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