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朔州市退休工资查询方法,朔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
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范围是
2017年12月31日前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
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共分三类:
一是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
每月增加2.1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
1.5%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
每月增加1.4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
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
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是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
分不同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即: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
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