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养老保险2018-07-21王新老师

2018年株洲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一地转往另一地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湖南省内转移接收函》(省内转出的);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转入的)

个人帐户

株洲个人账户省内转移办理材料

省内转出

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接收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收函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开具介绍信

省内转入

1.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因工作单位变动转入新参保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

3.介绍信

株洲个人账户跨省转移办理材料

跨省转出:

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跨省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省内转出的,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湖南省内转移接收函》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21-25号窗口)领取并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交转入地经办机构)。

2、省内转入的,持《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21-25号窗口)办理。

3、跨省转出的,凭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人员异动及账户转移岗位(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21-25号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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