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北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即可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5073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573元(含)~5073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5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其他调整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今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