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养老保险2018-06-02王新老师

自今年7月起,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满最低年限的城镇退休职工,实行按月划入医疗个人账户。

据介绍,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决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满最低年限的退休职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原来的按年一次性划入改为按月划入。

据悉,2016年4月至6月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在6月底前划入,而自7月份开始,实行按月划入医疗个人账户。

另据了解,2016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也做出了调整,分别为14078元/月、2816元/月。“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2015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312元。2016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以职工2015年度工资额为基数。”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亦称缴费基数)申报办法中上、下限额,即“上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0%、“下限”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60%,职工工资额在上、下限区间的据实确定政策规定,确定了今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额。

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临沂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认真总结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市级统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统筹层次,全面实现市级统筹,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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