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保险并轨解读

养老保险2018-08-30李天扬老师

养老保险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年限为180个月这算为年限大致为15年。养老保险交的年限较多的在领取退休金时则可以多领取费用。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允许间断性缴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单独办理养老保险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

昨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截至5月25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175个机关事业单位已开始办理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至此,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体系的主要业务需求研发已基本完成,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心系统及网上申报系统、申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财务一体化应用系统、人员信息比对系统、查询和自助服务系统的“1+6”信息系统体系。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系统已在全省布置,对参保范围内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审核、比对、录入,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工作已全面展开。

2016年湖北省企事业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省符合条件的401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201元。4月27日下午,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了这项工作,强调各地要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5月份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我省调整水平按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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