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晋城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晋城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山西晋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惠及48201名企退人员,晋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资230元。
近日,山西晋城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晋城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涨。
此次调整采取普通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在上述普通调整的基础上,下列几类人员再按相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389元的补齐到2389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有48201名退休人员受益,全市人均月养老金增加230元。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相关机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我市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全市共为符合规定的50894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月增加253元,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287万元。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文件规定,此次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标准为: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二、在上述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三、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638元的补齐到2638元。(供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