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此次申报对象为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采用柜面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其中柜面申报时间为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3月20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24日。
■全面推行网上经办
市社保部门特别提醒,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就业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正常缴费单位均可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尽快纳入并使用网上经办系统。
■柜面申报填表要求
据悉,柜面申报各单位需按规定填报《南通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相关表格可到市区各社会保险办事窗口领取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资料下载栏内下载。而已开通网上经办服务的单位,则按照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办事规则和协议书约定办理申报业务,无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地点共设5个
此外,2016年度市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共设有5个申报地点,其中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58号、59号窗口;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港闸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座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1楼;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滨海园区所属单位申报地点为通州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务中心通州湾分中心一楼大厅。
■缴费基数具体规定
另据了解,社会保险各险种实行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申报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3月。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2016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个人2016年度的月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申报。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299元,上限为14496元。2016年7月1日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后再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