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购买居家养老内容披露: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日前,《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披露,成为我省确定今年首批开展6项购买服务试点后,首个正式出台实施办法的试点项目。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到购买内容、服务对象,以及购买标准和方式,《办法》都做出详细规定。
新政策能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保证买到的居家养老服务适时、适当、适量?10月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
谁来买?谁来卖?
基层政府做买方,卖方不局限于养老机构
居家养老服务由谁来买?《办法》明确,购买主体为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将街道办事处这一基层单位列为购买主体,非常值得关注。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认为,这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特点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对象有明显的区块化、差异化特点,对不同的乡镇或街道来说,老年人的年龄结构可能不同,对服务的需求也不同,由街道出面购买符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的服务更合理。同时也利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市县政府一时无法统一实施的,可以逐个乡镇或街道进行购买。
对于承接主体,即卖方,《办法》明确主要有各级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他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以及有组织的公益性岗位社工等。李建军介绍,这表明其他社会组织或公益性岗位社工也可参与购买服务。有些养老服务,不见得非要养老机构才能承接,比如老年人理发,符合要求的理发店可以更好提供服务。
买什么?买来谁用?
主要购买助餐、助洁等,重点为三类老人兜底
买什么服务?《办法》明确购买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和数量由购买服务的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明确。主要是老年人需求不同,60岁老人主要需求助餐、助洁等服务,80岁以上老人则更需要助急、助医等服务,限定购买范围,具体买什么买多少,由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更合理。李建军表示。
对于受益对象,《办法》明确,居家养老支持服务的对象具体包括三类,即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李建军介绍,政府购买服务属于政府职能,这一范围体现了政府在养老工作中的兜底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