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实验细则

养老保险2018-11-27李天扬老师

北京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实验细则

  为确保本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遂实验,按照《北京市人民当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的关照》(京政发[2008]49号),以下简称《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拟定本实验细则。

一、治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手续

  (一)参保人(包罗新参保、续缴保费职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贸易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定《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

  《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包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定一次。

  (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治理参保手续,新参保职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地址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宜所(村委会)填写《参保职员信息表》,治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职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地址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宜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职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职员信息表》及续保职员《缴费确认表》交至州里社会保障事宜所。街道、州里社会保障事宜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职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体系。

  (四)区县包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乐成信息导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信息体系,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体系。

  (五)社保所按照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关照参保人举办查对,实时修改错误信息。按照电子扣款乐成信息为缴费乐成职员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单据》,并于次年的3月尾前为缴费职员打印《缴费对账单》。

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尺度

  (一)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费实施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刻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昔时到达领取年数的参保职员,在缴费时刻内缴纳昔时保险费的,从到达领取年数的次月享受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

  (二)最低缴费尺度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住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职员可按照经济遭受手段进步缴费尺度,最高缴费不得高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住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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