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烟台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新标准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惠及105万烟台居民。
调整后,烟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仍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该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烟台地区目前仍按原缴费档次执行
目前,烟台百姓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无缝覆盖。烟台城乡养老险每年最高缴5000元,最低为500元,分10个缴费档次。
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烟台开始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到了2016年7月份正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只要是烟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就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眼下,烟台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参照山东省标准。该标准自2016年1月施行,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多缴多得。对重残、重疾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不受最低缴费标准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后,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费。以后每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继续缴费。
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5年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除参保人自己缴费外,政府还会给予缴费补贴。主要有以下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山东省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烟台市目前的补贴标准是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人缴费后即补入个人账户。烟台地区基础养老金全市范围内大部分地区是65元,2016年福山区、高新区120元,开发区、芝罘区、莱山区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