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发现“以房养老”被指难过道德观

养老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以房养老被指难过道德观 房不留给孩子说不过去

  记者调查发现,预计短期内险企难以推出相对成熟的以房养老产品老人难过道德关

保险公司难控风险

  6月2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宣布,将从2016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面向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人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该政策将成为众多养老方案中最为特殊的一种方式,不过对于这一养老模式的争论和讨论并没有随着政策的推行有所缓解。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推行以房养老还有很多配套政策措施需要完善。

老人

房子不留给孩子说不过去

  今年3月份,在明确了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为4个试点城市后,保监会在3个月内出台了更为细化的以房养老政策指导意见。不过,这个以保监会领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养老计划,在出台前后均遭到了相当的质疑和反对。虽然政府层面都非常明确地表示,以房养老只是众多养老范畴的一个有益补充,设计更适用于特殊人群,如失独老人、独居老人、有房产却缺乏现金流的老人等,但此举依然引发了普遍的焦虑。

  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而不是留给自己的孩子,这说不过去啊。刚刚办理退休手续的李大爷觉得不可思议。在他的身边,甚至有朋友为了儿子的结婚大计而不惜搬去老人院居住,将房子留给儿子来娶媳妇办喜事。让老人更为顾虑的是,这一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不是政府,而是基本上不打交道的保险公司,听起来比房子抵押给银行更不靠谱。

险企执行很难,还在研究层面

  这次政府从酝酿到最后出台政策,速度挺快,但目前还没有更多细化的东西出台,公司还在研究层面。一位险企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公布的指导意见来看,对保险公司的准入门槛做了一定要求,对销售过程中也提示了对老人这一特殊人群的保护,但是真正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一旦发生问题,对公司的退出和惩罚机制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曾经存在的销售误导问题,就是销售人员为赚取个人利益而误导老年人,最后导致大量的存款变保单现象。据了解,目前只有幸福人寿、合众人寿等数家公司在试点,其他保险公司对这一新政策的态度并不积极。

  除了观念问题,更为集中的焦点则是在20年内可以凭手里的房子拿多少钱。

  根据2016年广州市人保局数据发布,广州职工月均养老金调整至3019元。因此,在保证现有的生活水平下,至少在20年内必须维持在3000元左右的购买力。根据记者计算,以每年通胀率为5%来计算的话,20年后1万元才相当于现在的购买力,也就是说老人的一套房产,在广州抵押出去后,保险公司应该至少每月承担1万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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