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这个词汇无论放诸全球还是国内,都并不新鲜。在不少发达国家,这一做法已经推行多年;而在国内,2007年北京、上海等地就已率先开启以政府为主导的以房养老试点。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市场似乎并没有对以房养老给出热烈的回应。
与以往的试行不同的是,本次的以房养老放宽了准入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就可以投保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如果说,以往市场的冷淡回应是因为进入门槛过高,当门槛降低之后,市场的回应又将如何?以房养老,会否成为老年人的一种普及的养老方式?新华网记者采访多位专家后发现,70年的产权及市场波动导致的价值评估困难、以房养老多方利益的平衡,及中国人传统的观念这三大问题,或将成为以房养老推行道路上的三个门槛。
门槛一:70年产权下,房屋价值如何估量?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宋世斌认为,在人口老龄化严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提供一种新的养老保险产品,把老年人房产的价值发挥出来,这个产品毫无疑问可以做。但在中国推行,首先面临的障碍是住宅仅有70年产权的事实。很多老人手里的房子都比较旧了,70年产权剩下的不多,不解决产权的问题,后面的价值很有限。宋世斌分析,中国的房价目前已处于高位,市场对未来房价波动的预期较高,因此,鉴于房屋未来价值难以估量,保险公司作出的价值评估将会比较保守,按相对较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对老年人而言,这是最大的不理想因素。
另一不理想因素是,老年人在进行以房养老的过程中,还需要承担房屋抵押本身的手续费。价值评估需要一级的评估师,法律手续包括抵押这些也都需要成本,保险公司不大可能承担这部分成本。宋世斌补充道。
门槛二:商业模式下,以房养老要公益还是暴利?
政府如果要关注孤寡老人,让他们晚年过得更好的话,这项业务就不要完全商业化、暴利化地去运作,最好用带有一些公益色彩、保本经营的方式来设计产品。广州市知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建议应当设计为没有固定年限,一旦跟保险签约,就可以保障到终老的产品。
但与此同时,他也指出如果要实现公益化的以房养老,不排除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的可能,这时,政府的财政支持或是机构介入进行兜底十分必要,否则没有利益的话,保险公司的参与热情也难以提振。
门槛三:传统观念下,以房养老能否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