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10大疑问剖析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业内期待已久的以房养老保险终于成行,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至2016年6月30日止,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二、为什么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而选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三、险企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容易吗?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有媒体认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其中涉及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产品特性,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指导意见》中对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业务以老年人为主,业务涵盖面广,流程复杂,期间较长,保险公司应顾全大局。一是在房产评估、抵押、后续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二是产品条款简单易懂,业务流程规范可行,使投保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三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与消费者自身权益有关的信息,做好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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