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湖南职工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及新政策【全文】
从湖南省人社厅召开的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已经正式发布,将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待遇计发时间从2018年1月1日算起。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连续第3年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涉及全省337万企业退休人员和82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会议透露,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调待政策有两点不同:一是调整水平不同。今年全省整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均调整水平分别为5.5%和4%,这一调整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慎重作出的决策;二是倾斜调整范围不同。今年国家首次将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倾斜调整范围,不再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步调整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在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上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取相同的标准,在挂钩调整上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特点,对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这与我省前两年的调整办法保持一致。
除了国家规定的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两类倾斜调整对象外,按照我省历年做法,今年仍对调待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原工残退休人员,按全省平均水平补足,同时按要求继续落实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