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新政策,误伤了多少消费者

新政策2018-06-20才子老师

不久前,北京市发布了2017年北京商住两用房新政策,在这则《公告》里,有些看似普通的政策,它是北京市今年楼市调控非常重要的一记大招,它对本地人,和在京的外地人的影响很大,很多普通消费者还认识不到它的调控方向。下面,就从几个方面讲讲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对人们买房行为的具体影响。

首先说明一个概念,什么是商住房?大家所说的商住房---又有人把它叫做商住两用房,这种类型的房子与住宅是不同的,商住房到公安局不可以落户,而且小孩读书也没有学位,只不过它相对比较低的价格、所在位置的方便,以及购买门槛无限制,长期以来都吸引着很多在北京打工者的需求,也让不少刚毕业不久的北漂青年有买房定居的可能性。

而这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指出:“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这样的,商住房的住宅特性正在被改变,而它的商业用途正在被逐步重视。

《公告》中间还写到:购买商办类项目的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可以将房屋当作居住来使用,如果再进行出售的时候,就应该卖给企事业单位或者是社会组织。但公告也强调,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如果再上市进行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而作为个人,要购买的话就应该符合下面这些条件:1、这个人名下在北京没有住房和商办类房产登记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开始,在北京已连续5年缴纳了社保,或者连续5年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我们那当然相信政府推出的限购政策,有它背后的政策原因和逻辑,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这个公告政策发布速度太快,让许多人一时反应不过来,这种政策是不是有行政干预市场的感觉呢?又有多少不符合科学道理、等待改正的实际政策呢?有统计显示,在当前市面上,商办类物业大约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是直接销售给个人的类似居住类物业,另外还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办公类产品,虽然不作为居住,也是很多大家还把它作为居住用途。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