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作为深圳市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
《条例》实施后,居住证的“含金量”高了,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此外,《条例》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持证可享受多项权益
《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还可以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还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除了这些,还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此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