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问责条例”释放三大信号
近两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党内法规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建党95周年之际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一次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显示了党要管党的信念。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则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
从去年“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出台,到刚刚通过的“问责条例”,都反映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也说明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正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得到科学化提升
因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委原书记潘增武被问责。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部分地区和部门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都是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潘增武正是其中之一。
上述通报发布不久,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从严治党拒做“廉洁的庸官”
今年已满60岁的潘增武,是山西省交城县人,整个仕途也没有离开过山西。
18岁时,潘增武参加工作,之后12年间一直在山西煤田地质勘探l48队工作。
1987年,他开始了在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的学习。课业结束后,潘增武担任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48队开发公司经理。1996年,时年40岁的潘增武升任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副局长,分管多种经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