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还没出台,下面为大家介绍以往的政策,以供大家参考。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1月1日
遵义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13号)文件工作要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确定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大气质量改善,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13号)工作要求,各地要通过采取划定限行区域、经济补偿的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全省范围基本淘汰黄标车。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34号)文件要求,我市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为10100辆。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为完成全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现将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我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与淘汰黄标车的一致性,配合相关部门审核、发放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黄标车、老旧车补贴资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