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政策2018-06-17才子老师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2015年10月10日,全国召开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肯定了南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的成果。

会议指出,南宁市奖励改造的方式在本地实践证明非常成功。据了解,在棚户区改造中,南宁市采取提高货币补偿标准、回购安置房、以购代建等方式开展货币化安置工作,不仅有效减轻了政府建设安置房和过渡安置压力,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今年南宁市将继续以货币化安置为重点,把以购代建工作作为支点,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棚户区改造;各城区、开发区将以政府组织团购、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行以购代建安置被征收人,快速推进征拆工作。

今年采取以购代建方式,南宁市政府计划购买安置房约187万平方米。目前,已明确9个棚改项目必须建设安置房1446套,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移交政府回购的形式,要求新区建设项目的五象新区那黄、平乐等项目配建约177万平方米(约1.4万套)的安置房,并引导和鼓励被征收居民自主选择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安置。开展以购代建试点工作,目前已将良庆镇等4个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试点范围。

在全国会议后,自治区也召开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南宁市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求,有关部门要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使用率,加快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入住使用,确保全区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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