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新政策2018-06-10李天扬老师

办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

(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

(六)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居住证相片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宿州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宿州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安徽省居住证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安徽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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