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于7月9日发布鄂州土征字[2014]第024号《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公告》,征收鄂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庙鹅岭村六组、十组部分集体十地,为鄂州市人民政府度第2批次地块,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及省国土资源厅“鄂政土批[2014]982号”文件批准,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地点 | 鄂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庙鹅岭村村委会及六组、十组 |
面积 | 66.0078亩 |
地类 | 建设用地 |
二、青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组别 | 面积(亩) | 三年品均年产值(元/亩) | 青苗补偿费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偿费 | ||
倍数 | 金额(元) | 倍数 | 金额(元) | ||||
庙鹅岭 | 66.0078 | 2400 | 158418.72 | 10 | 1346559.12 | 19 | 300995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