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仅供参考,2015年消息,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确保黄标车禁限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现就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黄标车,为什么要淘汰黄标车?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类标准如下: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其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部机动车(含摩托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由于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二、国家对黄标车管理有哪些规定?
2013年,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规定: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